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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人才引进办理 实施特殊便利化举措的通知

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4日 【字体:

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 保障在沪各类用人单位和人才权益,现就疫情防控期 间,本市人才引进相关业务(包括人才引进直接落户、 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、留学人员落户、夫妻分居解困 以及居住证积分申请等)实施如下特殊便利化举措:

一、关于逾期缴保

目前在本市已参保缴费人员,因受疫情影响,用 人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 构报备后,涉及单位参保职工逾期缴费的,在申办人 才引进各相关业务时,视同其参保缴费。

二、关于变更工作单位

目前在本市已参保缴费人员,因受疫情影响,用 人单位未及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变更,或新 用人单位未及时接续缴费的,在申办人才引进各相关 业务时,以新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承诺书 等材料为准,视同其参保缴费。

三、关于新招聘人员

用人单位新招聘的人员,因受疫情影响,用人单 位未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在 申办人才引进各相关业务时,以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 合同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为准,视同其参保缴费。

四、关于业务申办

目前,本市人才引进落户事项已实现 “一网通 办”。已经网上预审通过的,可错峰到相应受理窗口提 交书面材料,也可在疫情解除后 3 个月内递交(涉及 个税、出入境记录、劳动合同等时效性材料,请及时 更新)。已经审批通过、但暂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, 可不受迁户时效限制。

五、关于业务咨询

疫情防控期间,用人单位可登录市政府一网通办 (http://zwdt.sh.gov.cn/)、市人社局自主经办系统 (http://zzjb.rsj.sh.gov.cn/zzjbdl)、上海人社 APP、上海 人才网(http://www.shrc.com.cn)、上海留学人才网 (http://www.sotsw.cn)进行网上查询、网上预约等线 上服务,或关注“上海人才”、“上海留学人才网”等 微信服务号,或拨打上海人社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进 行咨询。此外,疫情期间还可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 五,上午 9:00-11:30;下午 13:30-17:00)拨打临时 热 线 电 话 32511517 或 通 过 公 共 服 务 邮 箱 zczx@shrc.com.cn 进行业务咨询。

六、其他

上述涉及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、未及时办理参 保登记、变更缴费单位、接续缴费等业务的,按照本 市有关规定,补办手续最晚应在疫情解除后 3 个月内 完成。

特此通知。

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0 年 2 月 10 日

疫情期间社保情况承诺书附件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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